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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西非渔业协议应关注经济效益

允许外国船只在西非国家水域开展捕捞活动,对东道国和外国公司而言都不是一桩好买卖。现在是时候寻求替代方案了,约翰·维丁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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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一艘行驶在西非几内亚比绍海域的渔船。图片来源: @ Liu Yuyang / Greenpeace</p>

一艘行驶在西非几内亚比绍海域的渔船。图片来源: @ Liu Yuyang / Greenpeace

人类对海洋造成的重大影响部分源自20世纪大范围兴起的工业化渔业实践。北半球温带水域的高收入国家曾经是工业化渔业的发源地,虽然这些区域的捕捞压力已经放缓,但整个热带地区的捕捞压力仍在加剧。而这主要是由外国“远洋”船队造成的。

在渔业活动最频繁的国家水域,远洋船队只有获得了沿海和岛屿国家的授权才能合法运营,例如通过渔业执照的发放,或者政府之间的入渔协议。此类安排在西非沿海尤其普遍,那里多产的渔场一直都是沿海经济体食物、就业和贸易的重要来源

许多西非国家政府要么与远洋船队所属各个国家的政府达成协议,要么为了换取公共收入(包括许可费),直接向在其水域开展捕捞作业的船队发放捕捞许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船队的作业便与该地区一系列负面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联系了起来,包括过度捕捞,与当地小规模渔业之间的冲突和竞争,以及非法捕捞等。

作为学者(以及实践者),杜克大学尼古拉斯环境政策解决方案研究所(Duke University’s Nicholas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al Policy Solutions)提出的问题是:抛开所有负面的社会和环境影响不谈,单从经济利益来看,这种“渔业服务贸易”对西非政府而言划算吗?远洋船队为这些国家带来了什么经济效益,这些收益去到了哪里?我们曾希望——现在也依然希望——回答这些问题可以帮助该地区沿海国家的政府更好地评估这些交易是否实现了预期效益,以及/或者是否有其它可供考虑的选择。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研究了2017年西非水域最大的远洋船队之一:在中国注册或者主要所有权在中国的底拖网渔船,这些渔船获准在几内亚比绍、几内亚、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和加纳水域开展捕捞作业。

我们几年前发布的首份研究报告考察了2015年这些国家的渔业状况,不过由于数据有限,并没有展现出非常清晰的状况。随后的研究虽然得益于更加充实的数据,包括船只动态卫星数据,以及就捕捞成本问题对船长进行采访等,但必须承认的是仍存在一些数据空白,对此我们以估计的方式予以填补。尽管整体状况仍不甚清晰,但希望随着每项研究的推进,一切会愈发明朗。

对上述五个西非国家来说,经济效益的规模和分配都说明这笔交易对双方,或者至少是对西非沿海各国都不合算。

在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和加纳,不论是对渔业公司,还是政府来说,船队给它们带来的净经济效益要么很少,要么没有(但需要指出的是,利比里亚在那一年签发的拖网作业许可证数量相对较少);在加纳,我们的估算是渔业公司从相对较低的收益中拿走了84%(经济收益的估计值有高有低,最高为770万美元)。

虽然没有对塞拉利昂的经济收益进行估算,但政府的许可费收入仅200万美元出头;从估计值来看,渔业公司成本超过了收入,处于亏损。对于塞拉利昂以北的几内亚和几内亚比绍来说,尽管它们的经济收益估值较高(分别高达3100万美元和3800万美元),但几乎都被外国渔业公司拿走(分别占86%和93%)。

这说明在这种情况下,远洋船队并没有为西非沿海国家带来多少经济利益。这些国家可能会认真审视这些协议的条款,甚至还会重新考虑这些协议。例如,它们可以考虑增加准入费,让当地小规模船队有优先捕捞权,或者同时限制工业捕捞。与此同时,渔业公司可能需要辩证地思考是否有必要继续这些作业,特别是在塞拉利昂这样的地方。因为,2017年他们在那里的捕捞作业似乎是亏损的。

虽然关于远洋船队环境和社会影响的文章很多,但从经济效益来看,就西非和中国籍的底拖网渔船而言,其中有些交易似乎是双输,有一些至少对沿海国家来说是一种损失。

在一些更靠南的西非国家,捕捞协议带来的经济效益估值不是较低,就是为负。这一趋势或许反映了渔业的过度捕捞——可能是由渔业补贴驱动的。展望未来,如果不减少工业捕捞,这些国家的经济前景预计将暗淡无光。

对于更靠北的国家而言,可持续渔业管理的最佳途径是防止过度捕捞,而不是等到情况糟糕了再亡羊补牢。这些政府应依据鱼类种群的最佳可用信息,持续施行捕捞限额。如果我们根据2017年数据估算的结果无误,且同样的模式持续下去,那么西非沿海国家的政府至少应该通过谈判争取分到更大的经济蛋糕。

翻译:Yan